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12-31 16:30 浏览量: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精神,经研究,此次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9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对达到法定贷款年龄、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发展生产项目、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按脱贫户小额信贷的贷款合同(每户可享受5万元以内、3年以内、无抵押担保贷款)予以全额贴息。

    2.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村容村貌改造提升,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按照单个项目总投资的80%进行补助,剩下20%由各行政村自筹,单个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景观带”建设等。

    3.支持第七批省派驻村工作。主要用于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和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第七批省派重点村4个,每个安排20万元;第七批驻村干部领队1个,每个安排10万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用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有关乡镇要尽快研究使用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沉淀或挪用。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表

    3.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

                               202541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省派重点村

    驻村帮扶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驻村干部领导工作经费

    合计金额

    行政村

    补助资金

    行政村

    补助资金

    1

    龙浔镇

     

     

    英山村

    20

     

     

    20

    2

    雷峰镇

    李溪村

    50

    李溪村

    20

     

     

    70

    潘祠村

    50

     

     

     

     

    50

    焦溪村

    50

     

     

     

     

    50

    3

    国宝乡

    国宝村

    50

     

     

     

     

    50

    南斗村

    50

     

     

     

     

    50

    佛岭村

    50

     

     

     

     

    50

    4

    春美乡

     

     

    春美村

    20

     

     

    20

    5

    上涌镇

     

     

    门头村

    20

     

     

    20

    6

    农业农村局

     

     

     

     

    19

     

    19

    7

    县委组织部

     

     

     

     

     

    10

    10

    合计

     

     

    300

     

    80

    19

    10

    409


    附件2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选点(乡镇、村)

    建设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

    规模

    (万元)

    补助金额(万元)

    项目进度

    安排

    常住人口/户数

    脱贫人口

    /户数

    1

    潘祠村中心区域部分村道及周边环境提升

    雷峰镇

    潘祠村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居住环境水平。

    建设路面“白改黑”3000平方米,排水沟及铺设盖板200米及铝合金仿竹护栏500米,松木护栏(上漆)100米,人行桥修缮1座。

    70

    50

    2025

    4-12

    258/206

    24

    /7

    2

    蕉溪村安全饮水提升

    雷峰镇

    蕉溪村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和饮水条件。

    饮用水源打井10口,在蕉溪村建设300吨蓄水池1个,排气井3座,阀门井3座,水表房8座,管道约2000米。

    78

    50

    2025

    4-12

    833/348

    50/13

    3

    李溪村主干道沿线环境提升

    雷峰镇

    李溪村

    提升村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主干道两侧空地采用绣球花、佛甲草、低矮灌木等花草木进行花化、美化、绿化1公里,建设沿线错车道2处及公厕修缮1座。

    70

    50

    2025

    4-12

    192/184

    18/10

    4

    南斗村县道214线沿线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国宝乡

    南斗村

    提升溪口角落村容村貌,完善红色研学基地配套设施。

    南斗村溪口角落裸房整治10座,南斗片区民兵营周围杂草清理、围墙拆除、门庭铺设200平方米,云溪栈道亮化300米,戴云之战纪念广场照明灯建设15盏,214线沿线景观建设提升2公里。

    150

    50

    2025

    4-12

    285/154

    38/14

    5

    佛岭村角落人居环境提升

    国宝乡

    佛岭村

    提升佛岭村角落人居环境。

    佛岭大坂、东溪、龙山角落水渠建设约3公里,佛岭头、蒲田岭、竹林坂角落道路挡土墙修复500立方,民宿周边整治鸡鸭圈并绿化美化,建设太阳能路灯100盏,居民走廊屋顶修缮6座,竹林坂池岸道路硬化60米,佛岭头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站一座。

    70

    50

    2025

    4-12

    280/147

    14/5

    6

    国宝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国宝乡

    国宝村

    提升高速道口村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村庄。

    硬化村道路肩600米,建设排水沟500米,增设2座桥梁护栏,草埔角落进行美化花化种植红花继木、桂花、罗汉松、红叶石楠等植物1200平方米, 整治沿线庭院5户乱摆乱放、拆除乱搭盖200平方米,并进行硬化绿化花化提升。

    65

    50

    2025

    4-12

    142

    /57

    14/4


    附件3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有关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40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09万元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1.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2.支持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村容村貌改造提升,推进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

    3.支持省派重点村村容村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得到有效改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持相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财政投入

    支持相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省级财政投入

    相关行政村

    50万元

    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金额

    每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金额

    50000

    省派重点村财政补助标准

    省派重点村补助情况

    4个省派重点村

    2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相关行政村

    6

    支持2025年度省派重点村数

    用于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相关乡镇

    4

     

    质量指标

    受益脱贫人口比例

    年末贷款余额户数占当地脱贫户比重

    >5%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过渡期内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100%

    时效指标

    202512月底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完成率

    202512月底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完成率

    100%

    2025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政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2025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政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相关乡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贴息情况纳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100%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得到补助的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的比例

    相关乡镇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反映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满意度

    >85%

     

    人居环境补助的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相关乡镇

    9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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