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精神,经研究,此次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9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对达到法定贷款年龄、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发展生产项目、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脱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按脱贫户小额信贷的贷款合同(每户可享受5万元以内、3年以内、无抵押担保贷款)予以全额贴息。
2.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村容村貌改造提升,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按照单个项目总投资的80%进行补助,剩下20%由各行政村自筹,单个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景观带”建设等。
3.支持第七批省派驻村工作。主要用于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和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第七批省派重点村4个,每个安排20万元;第七批驻村干部领队1个,每个安排10万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用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有关乡镇要尽快研究使用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沉淀或挪用。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
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表
3.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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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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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
省派重点村 驻村帮扶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驻村干部领导工作经费 |
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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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
补助资金 |
行政村 |
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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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浔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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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山村 |
20 |
|
|
20 |
|
2 |
雷峰镇 |
李溪村 |
50 |
李溪村 |
20 |
|
|
70 |
|
潘祠村 |
50 |
|
|
|
|
50 |
||
|
焦溪村 |
50 |
|
|
|
|
50 |
||
|
3 |
国宝乡 |
国宝村 |
50 |
|
|
|
|
50 |
|
南斗村 |
50 |
|
|
|
|
50 |
||
|
佛岭村 |
50 |
|
|
|
|
50 |
||
|
4 |
春美乡 |
|
|
春美村 |
20 |
|
|
20 |
|
5 |
上涌镇 |
|
|
门头村 |
20 |
|
|
20 |
|
6 |
农业农村局 |
|
|
|
|
19 |
|
19 |
|
7 |
县委组织部 |
|
|
|
|
|
10 |
10 |
|
合计 |
|
|
300 |
|
80 |
19 |
10 |
409 |
附件2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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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选点(乡镇、村) |
建设目标 |
建设内容 |
建设 规模 (万元) |
补助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 安排 |
常住人口/户数 |
脱贫人口 /户数 |
|
1 |
潘祠村中心区域部分村道及周边环境提升 |
雷峰镇 潘祠村 |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居住环境水平。 |
建设路面“白改黑”3000平方米,排水沟及铺设盖板200米及铝合金仿竹护栏500米,松木护栏(上漆)100米,人行桥修缮1座。 |
70 |
50 |
2025年 4月-12月 |
258人/206户 |
24人 /7户 |
|
2 |
蕉溪村安全饮水提升 |
雷峰镇 蕉溪村 |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和饮水条件。 |
饮用水源打井10口,在蕉溪村建设300吨蓄水池1个,排气井3座,阀门井3座,水表房8座,管道约2000米。 |
78 |
50 |
2025年 4月-12月 |
833人/348户 |
50人/13户 |
|
3 |
李溪村主干道沿线环境提升 |
雷峰镇 李溪村 |
提升村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
主干道两侧空地采用绣球花、佛甲草、低矮灌木等花草木进行花化、美化、绿化1公里,建设沿线错车道2处及公厕修缮1座。 |
70 |
50 |
2025年 4月-12月 |
192人/184户 |
18人/10户 |
|
4 |
南斗村县道214线沿线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国宝乡 南斗村 |
提升溪口角落村容村貌,完善红色研学基地配套设施。 |
南斗村溪口角落裸房整治10座,南斗片区民兵营周围杂草清理、围墙拆除、门庭铺设200平方米,云溪栈道亮化300米,戴云之战纪念广场照明灯建设1杆5盏,214线沿线景观建设提升2公里。 |
150 |
50 |
2025年 4月-12月 |
285人/154户 |
38人/14户 |
|
5 |
佛岭村角落人居环境提升 |
国宝乡 佛岭村 |
提升佛岭村角落人居环境。 |
佛岭大坂、东溪、龙山角落水渠建设约3公里,佛岭头、蒲田岭、竹林坂角落道路挡土墙修复500立方,民宿周边整治鸡鸭圈并绿化美化,建设太阳能路灯100盏,居民走廊屋顶修缮6座,竹林坂池岸道路硬化60米,佛岭头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站一座。 |
70 |
50 |
2025年 4月-12月 |
280人/147户 |
14人/5户 |
|
6 |
国宝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国宝乡 国宝村 |
提升高速道口村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村庄。 |
硬化村道路肩600米,建设排水沟500米,增设2座桥梁护栏,草埔角落进行美化花化种植红花继木、桂花、罗汉松、红叶石楠等植物1200平方米, 整治沿线庭院5户乱摆乱放、拆除乱搭盖200平方米,并进行硬化绿化花化提升。 |
65 |
50 |
2025年 4月-12月 |
142人 /57户 |
14人/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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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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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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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有关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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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4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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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4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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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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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目标 |
1.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2.支持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村容村貌改造提升,推进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 3.支持省派重点村村容村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得到有效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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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支持相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财政投入 |
支持相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省级财政投入 |
相关行政村 |
≤50万元 |
||
|
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金额 |
每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金额 |
≤50000元 |
|||||
|
省派重点村财政补助标准 |
省派重点村补助情况 |
4个省派重点村 |
≤20万元/个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
相关行政村 |
≥6个 |
||
|
支持2025年度省派重点村数 |
用于乡村振兴、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项目。 |
相关乡镇 |
4个 |
||||
|
质量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比例 |
年末贷款余额户数占当地脱贫户比重 |
>5% |
||||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过渡期内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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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2025年12月底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完成率 |
2025年12月底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完成率 |
100% |
||||
|
2025年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政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
2025年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政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
相关乡镇 |
≥9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贴息情况纳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
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
100% |
|||
|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
得到补助的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的比例 |
相关乡镇 |
≥9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
反映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满意度 |
>85% |
|||
|
|
人居环境补助的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相关乡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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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