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集中收件时间至2025年7月14日,请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抓紧时间到瓷都大道192号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进行申请。
一、申报对象
经认定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在德化县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德化县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包括: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下一年度(如2025年)统一受理上一年度(如2024年)的社保补贴。上一年度(如2024年)申请人需主动按实际情况依次完成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具体补贴月份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灵活就业当月开始计算。注意: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有从事非灵活就业工作的,无法申请。若后期又失业,需重新办理登记。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66.66%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
四、申报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一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功能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缴费凭证一份;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还需提供当年度的生育情况说明。
五、不可享受的情形
1.无就业的或者从事的不是灵活就业类型的。
2.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3.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4.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5.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7.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8.残疾人不能同时到残联、人社部门领取社保补贴。
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应按规定退回社保补贴,情形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六、联系方式
1.受理机构:德化县人社局人力中心。
2.咨询电话:0595-23528831。
3.通讯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192号人社局301室。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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