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1-03-1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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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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