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制定实施了《德化县福林票管理办法(试行)》(德林规〔2025〕1号),现就该《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2.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3.《泉州市关于加快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林长令》(2024年1号)等。
二、目标任务
通过福林票赋能林业资源盘活,推动“林业+”多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德化县林业产业和特色支柱产业提质增效、协同升级、融合共赢。
三、制定过程
2024年12月上旬,德化县林业局起草《德化县福林票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初稿先后于2024年12月11日和17日征求了县直有关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审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化监管支局、生态环境局、融媒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德化营业管理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葛坑林场、戴云山保护区管理局)意见,绝大部分单位皆表示无意见;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征求<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修改意见的函》中“开展福林票质押融资业务,应向福林票制发单位所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放贷款”要求,不采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先贷款放款后备案建议。《德化县福林票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5年1月8日通过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四、主要内容
(一) 总则
德化县行政区域内福林票的制发、交易、质押、变更、注销、管理和监督,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制发
制发以下6类福林票:“陶瓷+竹碳+基地”类型福林票(以下简称Ⅰ类福林票)、“陶瓷+花卉+基地”类型福林票(以下简称Ⅱ类福林票)、“油茶+文旅+基地”类型福林票(以下简称Ⅲ类福林票)、“工艺品+林业剩余物+基地”类型福林票(以下简称Ⅳ类福林票)、林下经济类型福林票(以下简称Ⅴ类福林票)和林业碳汇类型福林票(以下简称Ⅵ类福林票)。
(三)交易与质押
福林票流转成功后,受让方应当在30个日历天内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向制发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金融机构在受理福林票质押贷款后,应及时向德化县林业局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放贷款。
(四)变更
福林票持有人因买卖、赠与、继承,公司合并、分立导致的福林票所有权转移,生效的司法判决或者裁定导致的福林票所有权转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导致的福林票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应当在30个日历天内向福林票制发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五)管理与监督
福林票实行实名登记,福林票存续期限,不得超出该福林票所对应的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林下经济不动产权在业务主管登记部门登记的期限。德化县林业局会同自然资源局、审计局、财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已注册登记福林票的真实性、合规性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受理对福林票提出的公众举报,并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
福林票的式样由县林业局统一设计、印制和编号,福林票管理办法有效期暂定2年。
五、关键词诠释
1.Ⅰ类福林票。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竹林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陶瓷企业合作建设竹原料林基地,形成“陶瓷+竹碳+竹原料林基地”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陶瓷企业等社会投资者持有的股权量化制发成Ⅰ类福林票。
2.Ⅱ类福林票。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牵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盆栽花卉基地与德化县陶瓷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盆栽花卉产业,形成“陶瓷+花卉+基地”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及陶瓷企业等社会投资者持有的股权量化制发成Ⅱ类福林票。
3.Ⅲ类福林票。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林地或油茶林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油茶加工企业合作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形成“油茶+文旅+基地”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油茶加工企业等社会投资者持有的股权量化制发成Ⅲ类福林票。
4.Ⅳ类福林票。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林、草、竹、藤等林业剩余物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工艺品企业合作生产各类工艺品,形成“工艺品+林业剩余物+基地”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工艺品企业等社会投资者持有的股权量化制发成Ⅳ类福林票。
5.Ⅴ类福林票。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林下经济不动产权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森林文旅企业合作,形成“森林文旅+林下经济+基地”合作共赢发展模式。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个人以及森林文旅企业等社会投资者持有的股权量化制发成Ⅴ类福林票。
6.VI类福林票。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森林资源与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发林业碳汇(碳票)。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持有的股权量化制发成VI类福林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德化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180号。
联系电话:0595-235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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