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3〕122号)
(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司〔2023〕62号)
(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该《通告》包含正文及附件,此次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废止(失效)我县规范性文件5件。
四、实施时间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西路222号
联系电话:0595-2358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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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告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