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2-20 16:05 浏览量: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了帮助我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实现稳定居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2022年9月23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列入发展保租房重点城市。为加快发展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住〔2022〕2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支持政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保障措施、其他事项共七个方面内容及1个附件,附件为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主要强调按照“合理布局、综合配套、优美舒适、安全方便”的原则,“十四五”期间我县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间)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15%。

  (三)支持政策

  一是明确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非居住房屋改造、利用集体经营性用地等五个方面的土地支持政策。

  二是明确财税政策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是明确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

  (四)项目建设

  主要从加强年度计划安排、引导多方参与、严格设计要求、实行联审认定、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质量监管、盘活存量住房资源等七个方面明确保租房项目建设的管理。

  (五)运营管理

  主要从明确保障对象、强化租金管控、规范运营管理、严格权属管理、健全退出机制等五个方面规范保租房的运营管理。

  (六)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成立德化县保租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县保租房工作,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0595-2358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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