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管理流程,持续不断地优化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村〔2024〕7号)《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初步制定《德化县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8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内收到0条建议。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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