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德民宗〔2020〕2号)分配项目进行调整。现拟将收回资金重新分配,分别用于龙塔畲族村甲鱼养殖及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建提升)25万元及龙塔村横头洋角落道路建设40万元,其他事项不变。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玉水,监督举报电话:23522163。
公示监督电话:12317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中共德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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