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一)
时间:2025-02-19 08:40 浏览量:

      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双渔新村8号2单元304室,法定代表人:梁小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34UMJP52。

      本委受理申请人梁少彬、林庄荣与你公司之间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德劳人仲案字〔2024〕32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德劳人仲案字〔2024〕32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应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梁少彬工资104000元、林庄荣工资28189.66元。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西路222号1楼综合窗口3领取(联系电话:0595-27220030),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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