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德人社〔2023〕21号)和《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德化县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德人社〔2024〕84号)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县人社局研究确定了2024年德化县第三批就业见习单位及相关岗位信息,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踊跃报名!
一、见习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即申请参加见习前,未就业、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即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且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距离开始见习的时间在16-24周岁之间的失业青年。
二、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时间:3个月至12个月。
(二)见习待遇:1.见习期间,各见习单位应按月向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德化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810元/月)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见习期满,县人社局将对见习单位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对见习期满被正式录用且留用率达到8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德化县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补贴。
三、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信息
详见2024年德化县第三批就业见习单位及相关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见习人员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请携带有关证件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属16-24岁失业青年的还需提供③就业创业证)向见习单位直接提出见习申请。
五、见习补贴申报流程
见习单位与申请见习人员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于签订见习协议书当天汇总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备案。待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汇总申请补贴材料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并申报见习补贴。
(一)见习备案材料:《德化县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失业青年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复印件(失业登记时间应早于开始参加见习的时间),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共同签署见习承诺书(附件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申请补贴材料:《德化县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附件4)、《德化县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附件5)、《德化县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签领表》(附件6,按月提供)。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见习单位意外险生效时间不能晚于见习开始时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险单)应体现保险单号、参保单位、被保险人、保险期限等基本信息,并有保险公司盖章确认。保险实际投保人原则应为见习单位,实际投保人不一致的或由见习单位经办人代付保险费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报销材料。
2.单位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属银行转账的,银行转账记录应体现拨付单位、拨付时间、收款人、金额等具体信息,并有银行章。
3.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超过80%的,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及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材料。
4.社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查询比对结果,需体现核查时间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附件:1.2024年德化县第三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表
2.德化县就业见习协议书
3.承诺书
4.德化县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
5.德化县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
6.德化县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签领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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