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69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24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34号)等文件规定,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并审核通过,张明真等207人符合“见证补贴”条件,拟发放职业培训补贴37.52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资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595-2352245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2352206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4年德化县“见证补贴”拟发放名单(第九批)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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