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七)
时间:2024-07-17 08:03 浏览量:

      德化县广泰陶瓷研究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乐陶村上乐陶108号,经营者:李福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6MA2XTF5Q4A。

      经营者:李福兴,男,汉族,1990年10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50526199010270517,住址: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中洋276号。

      本委受理申请人许金坚、刘秀满与你公司之间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德劳人仲案字〔2024〕11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德劳人仲案字〔2024〕11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德化县广泰陶瓷研究所、李福兴应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工资合计6475元(其中:许金坚3475元、刘秀满3000元)。德化县广泰陶瓷研究所、李福兴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西路222号1楼综合窗口3领取(联系电话:0595-27220030),逾期则视为送达。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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