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德化商务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3-05-1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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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德化商务区项目符合德化县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北至瓷都大道,南至丁溪河流,西至德化县旅游集散中心,东至碧桂园御府、济科小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德化商务区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特此公告
附件:德化商务区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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