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
项目认定的公示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政办规〔2023〕1号)、《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的通知》(德建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经县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对德化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认定的保租房项目进行联合审查,一致同意认定德化县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项目(1#、2#楼)、城东四期古洋保障性租赁住房、德化县医院人才公寓(保租房)等三个项目为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保租办将出具《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595-2358477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联合审查意见表(城东四期古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联合审查意见表(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项目(1#、2#楼))
3.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联合审查意见表(德化县医院人才公寓(保租房))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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