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2022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的公示
时间:2022-11-04 17:17 浏览量:

      德化县查处谭某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案件

      

      【案情概要】

      2022年5月30日-5月31日,向某等16人陆续到我局投诉称:德化某小区工地泥水班组班组长谭某拖欠其工资,涉及金额37.5532万元。2022年5月31日,谭某到我局现场确认向某等16名工人工资数额为37.5532万元。2022年6月2日,谭某班组工人储某向我局投诉称被拖欠工资0.96万元。我局于2022年6月2日立案,并于2022年6月6日向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德人社监询字〔2022〕1703450号),要求该公司提供某小区项目谭某班组的分包协议、工程款结算单、转账记录等资料。该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向我局递交上述材料。经查,谭某于2021年1月20日与某小区项目部签订泥水班组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谭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项目每月向谭某支付上一个月工程进度款的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至95%,剩余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谭某班组已确认的总工程款为757.5098万元,项目部已支付752.5514万元,已付至总工程款的99.35%,因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已超出合同约定的85%的付款比例。2022年6月17日,我局以邮寄方式向谭某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德人社监令〔2022〕1701829号),要求谭某于2022年6月20日前支付德化县某小区泥水班组工人工资,并于2022年6月21日前把改正情况报送我局。截止到目前,谭某并未履行支付义务,也未向我局报送有关材料。其后我局陆续接到4起谭某班组工人的投诉举报,分别为:2022年6月14日耿常来投诉称被拖欠1.04万元,2022年6月27日黄家钦投诉称被拖欠2.443万元,2022年7月28日薛玉山投诉称四月份工资尚未结算,被拖欠约0.6万元,2022年8月1日陈堂奇投诉称被拖欠1.624万元、张华明投诉称被拖欠1.576万元,合计7.283万元。截止到2022年8月2日,我局共收到22名谭某班组工人投诉,涉及金额合计45.7962万元。

      【调查经过】

      谭某在发包单位已超额支付劳务费用的情况下,逃避自身工资支付责任,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工资拖欠人数达22人,拖欠金额达45.7962万元,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而未支付,此种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处理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8月22日以谭某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

      【执行情况】

      德化县公安局于2022年8月26日立案侦查。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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