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2-10-09 08:11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10月8日局务会研究决定,具体补助对象:

      一、指导性任务的部份

      (一)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建设4家,补助对象为2021年度评选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10万元。具体扶持对象为德化县恋南山农林场、德化县九牧林场、德化县全发林场、德化县全芳家庭农场。按林业局要求由林业局组织验收与资金拨付。

      (二)2022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1.扶持家庭农场建设4家。补助对象为2021年度评选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10万元。具体补助对象为:德化县李成照家庭农场、德化县佰佳家庭农场、德化县聚百汇农场、德化县苏毛农场。

      2.扶持国家级示范社2家。补助对象为2020年度评选国家级示范社,每家补助30万元。具体对象为:德化县戴云花卉苗木农民合作社(供销社)、德化县石牛山金线莲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林业局)。林业局要求林业局推荐对象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林业局。

      3.扶持省级示范社10家。补助对象为2021年度评选省级示范社,每家补助25万元。具体对象为:德化县连政农林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新田野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德化县涌和农林专业合作社、德化县乒乓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湖心岛种养专业合作社、德化洵美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德化县口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德富种养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德化县志贤农业专业合作社。根据林业局要求德化逢春生态油茶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林业局。

      4.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1家。补助资金20万元。承接建设企业为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的部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的实施方案,除去指标性资金,剩余资金110万元(其中,合作社40万元、家庭农场70万元)。依据实施方案可用于扶持补助市、县两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场和2022年拟新增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经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根据企业建设、实施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具体企业名单为:德化县黑鸡产业合作社、德化县蓝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优寨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德化县昌洋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雷峰瑞坂光伏合作社、德化县隆裕种养专业合作社、德化县盛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化县绿丰园农业综合专业合作社、德化县葛岭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德化县腾达种养专业合作社、德化佳沃农林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德化县茶肤妮生态农业合作社联合社、德化县圣利家庭农场、德化县金英家庭农场、德化县桥兴生态农场、德化县宇辰综合农场、德化县黎明家庭农场、德化县星华农场、德化县东垣家庭农场、德化县龙门家庭农场、德化县雷峰村瑞峰种养家庭农场、德化县爱华家庭农场、德化县秀眉家庭农场、德化县振海家庭农场、德化县溪心岛家庭农场、德化县杜康家庭农场、德化县绿行家庭农场、德化县龙富家庭农场、德化县成发家庭农场、德化县瑞草家庭农场、德化县丽燕家庭农场、德化县合利家庭农场、德化县再兴家庭农场、德化县鑫川家庭农场、德化县佳园家庭农场、德化县瑞盛家庭农场。

      现将以上实施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2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3日)。如有问题或意见,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23522475、23586750 

      电子邮箱:nyj@dehua.gov.cn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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