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德化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2-08-03 16:37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经费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2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负责承办德化县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德化县高素质农民培训

      二、确定原则

      在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以及教学管理经验等情况,德化县农业农村局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遴选确定培训机构。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组织、教学管理和招生能力;

      2.单位及法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等,没有不良记录;

      3.具备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具备以下之一:①涉农培训资质;②省级及以上培训基地或实训基地;③近2年在福建省范围内承办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4.能为培训班参训学员提供食宿,配备现代教学设备;

      5.拥有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要求的实训合作基地,能组织学员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等参观、交流、学习;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培训班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做到培训台账完整、清楚,并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8.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对培训过程的指导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四、报名要求

      凡具备以上条件、有意参加遴选并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2022年8月10日下午下班前,携带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文件)、办学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培训初步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近2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管理系统综合评价截图及佐证材料等到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德化县宝美街8号)报名(联系电话:13506918873),逾期不接受申报材料。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德化县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报名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

      机构

      基本

      情况(主要师资来源、师资数量、师资力量、办学历史、经验等)

       

      培训

      机构

      签署

      意见

      本单位及法人没有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名单,没有不良记录,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部门要求组织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

      负责人(签章):

          

      佐证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2.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经费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242号)文件要求,提供《德化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实施方案》(初步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包括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验收考核等内容。课程设置应包括现场教学、电商销售、实训教学等三个模块内容。课程设置具有实用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师资资格证书复印件(3名以上)。

      4.培训挂钩实训合作基地(至少3家以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