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德化园)一期项目符合德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土地和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丁墘村龙浔路大坂路口走顶格、北至龙浔路、西至丁溪村、南至凤曙山,具体位置详见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德化园)一期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特此公告
附件: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德化园)一期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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