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陈章武(配偶:王巧斌)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
拟登记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巧斌 陈怀斯 |
浔中镇群盛翰林府邸5幢10层1002 |
9.29/89.88 |
成套住宅 |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陈怀斯继承。 |
公告单位: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