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1[171]号
时间:2021-09-02 13:54 浏览量: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9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吴春武(配偶:陈艳)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用途

    备注

    1

    吴建阳

    陈艳

    德化县瓷城花园711-12开间5506

    14.77/114.62

    成套住宅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吴建阳继承。

     

     

    公告单位: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9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