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1[135]号
时间:2021-07-12 13:32 浏览量:

    现有被继承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8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郑明河(配偶:陈月)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用途

    备注

    1

    郑华国

    浔中镇兴学街51单元-1C101

    32.86/250.57(郑华国占62.64㎡)

    储藏间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郑华国继承。

    2

    陈月

    浔中镇兴学街51单元6601

    16.11/122.83

    成套住宅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陈月继承。

     

     

    公告单位: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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