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1[135]号
时间:2021-07-1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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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被继承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郑明河(配偶:陈月)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
拟登记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屋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郑华国 |
浔中镇兴学街5号1单元-1层C101室 |
32.86/250.57(郑华国占62.64㎡) |
储藏间 |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郑华国继承。 |
2 |
陈月 |
浔中镇兴学街5号1单元6层601室 |
16.11/122.83 |
成套住宅 |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陈月继承。 |
公告单位: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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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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