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1[081]号
时间:2021-05-10 09:07 浏览量:
     

    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证书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5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曾金定(配偶: 陈秋梅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曾宪兴

    浔中镇城后中路(红砖楼)03单元203

    15.46/114.9

    成套住宅

    原产权人及配偶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曾宪兴 继承。

    2

    曾宪兴

    浔中镇城后中路(红砖楼)03单元12

    3.2/23.82

    非成套住宅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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