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1[060]号
时间:2021-04-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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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证书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陈永萃 (配偶:吴丽凤)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吴丽凤 |
德化县浔中村西墩(景苑花园)12#1层、6层603 |
19.9/120.54 |
住宅 |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吴丽凤继承。 |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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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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