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时间:2020-09-07 17:57 浏览量:

      因德化县官路片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德化县人民政府(德政〔2020〕69号文件)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德化县官路片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德化县龙津路(官路下段)东南侧片区,具体位置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具体征收范围以《德化县官路片区改造项目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23522774。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现场办公地址:进城大道碧桂园11楼57号店面,电话:23595679。

      五、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空交付验收合格的时限由德化县官路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另行公告。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房屋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德化县官路片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