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以《通知》内《违法信息归集任务分工表》为基础,县各有关单位要依照相关领域省级责任单位分工,推行市场主体通过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替代赴我县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记录证明(我县各职能部门分工详见附件2),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宣传推广。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宣传推广专项信用报告查询系统。通过各类形式引导市场经营主体了解、关注并正确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福建泉州)”、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泉州市信易贷平台)、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上线专项信用报告查询系统跳转关联入口,县各有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主动引导市场主体访问以上平台获取自身专项信用报告,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丰富应用场景。县各有关单位应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横向拓展和深度发展,在执行《通知》所提供应用场景的基础上,应积极探索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版)的应用,结合自身实际便企举措,进一步发掘应用场景。鼓励在“信易+”场景中积极开展创新应用,倡导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主动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以便让守信主体充分受益于信用带来的优惠政策。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1号)
2.违法信息归集任务分工对照表
德化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违法信息归集任务分工对照表
序号 |
领域 |
县级责任单位 |
1 |
法院执行领域 |
县法院 |
2 |
发展改革领域(含粮食储备、公共资源交易等) |
县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 |
3 |
教育领域 |
县教育局 |
4 |
科技领域 |
县科技局 |
5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领域、商务领域 |
县工信商务局 |
6 |
民族与宗教事务领域 |
县民宗局 |
7 |
公安领域 |
县公安局 |
8 |
民政领域 |
县民政局 |
9 |
司法行政领域 |
县司法局 |
10 |
财政领域 |
县财政局 |
1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
县人社局 |
12 |
自然资源领域 |
县自然资源局 |
13 |
生态环境领域 |
德化生态环境局 |
1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
县住建局 |
15 |
交通运输领域 |
县交通运输局 |
16 |
水利领域 |
县水利局 |
17 |
农业农村领域 |
县农业农村局 |
18 |
文化和旅游领域、体育领域 |
县文旅局 |
19 |
卫生健康领域 |
|
20 |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 |
县应急局 |
21 |
审计领域 |
县审计局 |
22 |
林业领域 |
县林业局 |
23 |
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药品监管领域 |
县市场监管局 |
24 |
广播电视领域 |
县新闻出版广电局 |
25 |
统计领域 |
县统计局 |
26 |
国防动员领域 |
县国动办 |
27 |
医疗保障领域 |
泉州市医保局德化分局 |
28 |
地方金融监管领域 |
县金融办 |
29 |
税务领域 |
县税务局 |
30 |
消防安全领域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31 |
气象领域 |
县气象局 |
32 |
地震领域 |
县地震办 |
33 |
烟草专卖领域 |
县烟草专卖局 |
德化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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