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德化县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4-07 20:54 浏览量: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德化县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服务业
    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改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推动泉州服务业健康发展的 18 条措施》(泉发改规〔2022〕1号),我县提出贯彻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通知执行年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德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德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化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化县数字德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德化县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
    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快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措施。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 3个月租金,承租县属集体资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1.5个月租金。
    责任单位:县国资办、县财政局
    2.引导服务业行业困难企业注册省“金服云”平台,办理省纾困资金贷款、商贸贷、外贸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
    3.加快建设泉州“信易贷”平台、普惠金融大数据平台,在充分授权和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推进银行依规共享政务数据,做活政务数据,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风险定价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数字办
    4.支持困难行业开展技能培训。通过“互联网+”、线下办班等方式,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对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等级按700-3000元/人给予补贴;属紧缺工种的根据规定相应上浮补贴标准,最高可按3900元/人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建立歇业备案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最长3年)内歇业,降底市场主体维持成本。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推广“智慧税务办税云厅”,探索构建热线电话、窗口座席、“同屏帮办”三位一体的网上办税保障体系,拓展智能导税、享惠在互联网端的应用。构建“智能+人工”的咨询服务系统,自动归集、分类和标识税费服务需求大数据,精准推送政策和提供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确保年底前将服务业企业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制度性留抵退税正常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主要办税事项100%全程网上办。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二、服务业困难行业纾困措施
    以下条款纾困行业主要包括餐饮业、零售业、公路、旅游业等。
    7.对2022年泉州市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延续执行《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因疫情受困企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泉金〔2021〕106号)相关条款,对满足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公路、航空运输业、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旅游景区管理)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贷款,按实际用信金额0.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6个月”条款的兑现工作。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
    8.支持一批菜肴特色的本地餐饮企业参加“闽菜馆”创建,对符合条件的本地“闽菜馆”帮助向上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9.组织餐饮企业、伴手礼企业分别参与“寻味泉州”饿了么专区、“礼遇泉州”伴手礼平台上线经营,进一步拓宽线上营销渠道。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10.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原则上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2022年泉州市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企业,免收担保费,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工信商务局
    11.围绕发展节日经济、夜间经济、周末经济,常态化开展“全闽乐购”德化促消费活动,组织各大型商超、汽车、家装等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并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12.加大对公交的扶持力度。完善实施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管理办法,对公交运营企业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13.加大对货运企业扶持力度。对新增规上货运企业和规上货运企业新增营运货运核定重量在10吨及以上车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方案后续制定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14.积极引导出租汽车企业使用换电技术的新能源汽车。凡更新或新投放使用换电技术的新能源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期限延长至8年(行驶证有效期范围内)。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5.加大“放管服”力度,凡本县出租汽车行业在我县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的驾驶员,依申请,可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6.2022年度对疫情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按协议及时拨付资金。交通运输部门对疫情期间执行应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上予以5-10分的加分。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7.推进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产业投资基金为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等困难行业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文旅集团、财政局、国资办
    18.旅游业纾困政策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2〕7号)以及德化县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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