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晰开发区权责边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及省委编办《关于全面落实开发区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委编办〔2026〕94号)的要求,县陶管会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福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40项,均为其他权责事项。其中:党的建设类1项、发展规划类7项、招商引资类2项、公共服务类8项、企业服务类11项、日常监管类11项。
为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现将《福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推动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
附件:《福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福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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