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标准化目录清单》、《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调整省级林业权责清单的通知》(闽林综〔2023〕65号)和《德化县林业局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德林函〔2023〕2号),对本局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县级林业权责事项319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行政奖励14项、其他行政权力29项、其他权责事项89项。现将修订后的《德化县林业局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德化县林业局权责清单
德化县林业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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