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及“三定”规定,我局重新梳理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水利局权责事项共174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0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内部审批事项3项和其他权责事项30项。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我局将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德化县水利局权责清单
德化县水利局
2024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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