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通办”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8-27 17:26 浏览量:

    德审改办〔2018〕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精神,基于我县人口在城关高度集中的县情,为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在城乡之间来回奔波的问题,经全面梳理和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就13项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全县通办”模式,现予以公布。

    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进信息数据共享,打破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住所地或户籍地限制,让企业群众在城关或所辖乡镇均能办理,实现“多点办、就近办”。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和业务衔接工作,按规定进行后台信息、档案等办件资料的对接,确保有序运行。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实施“全县通办”模式过程中,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对群众要求跨乡镇办理的(城关两镇除外),实行跨乡镇代收,由首问乡镇先行收件,按统一办事服务指南要求进行申请材料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受理材料转递管辖乡镇,后续手续由法定管辖乡镇负责办结。

    附件:实行“全县通办”事项目录.xls

    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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