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审改办〔2017〕21号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市审改办《关于调整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审改办〔2017〕26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审改办审核和申报单位确认,决定调整县直33个单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39项(详见附件)。
县直相关单位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主动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时将调整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并做好县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信息的更新工作。调整事项涉及前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需同步调整的,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审改办提出。
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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