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08-25 17:08 浏览量:

    德审改办〔2017〕14号

    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精神,根据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参照泉审改办〔2017〕10号、泉审改办〔2017〕15号、泉审改办〔2017〕19号等文件公布的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目录,经各单位申报、审改办审核和申报单位确认,决定调整县直27个单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165项。调整后,县直36个单位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106项(其中含行政许可事项235项)、公共服务事项259项。

    县直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对上级下放(含委托)的事项,要及时承接到位,编制运行流程图;对下放(含委托)的事项,要及时办理下放(委托)手续,制定配套措施,做好指导培训和事项办理的跟踪检查; 对取消、调整的事项,要及时转变管理方式;对原根据德政办〔2016〕183号文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此次涉及调整的,县直委托部门应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对照调整工作。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调整更新后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主动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时将调整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并做好县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信息的更新工作。

    附件:

    1.县直部门调整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zip

    2.调整后县直各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rar

    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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