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化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6-10-28 16:26 浏览量:

    德政办〔2016〕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18号)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2016〕135号)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德化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县级委托和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等三个方面的权责事项,具体包括权力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追责情形等(详见附件)。县级委托乡镇政府事项,县直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并与乡镇政府做好工作衔接。

    二、严格执行乡镇政府权责清单。2016年10月底前,各乡镇政府要在本乡镇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权责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废改立释和乡镇政府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调整,由各乡镇政府提出,经县编办审核、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2017年3月底前,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依申请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纳入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实行实时效能监管。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的绩效考评内容,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编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附件:

    1.德化县龙浔镇政府权责清单

    2.德化县浔中镇政府权责清单

    3.德化县乡镇政府(龙浔、浔中除外)权责清单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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