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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0[263]号
发布时间:2020-10-27 00:00 浏览量: 字号:
 

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证书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1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连天都(配偶:周某雪)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周某雪

浔中镇兴舍路138号嘉德新苑12B单元1107室(原地址:浔中镇城东工业区城东保障性住房二期12b1107

17.03/91.08

成套住宅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周某雪继承。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