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财政局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
时间:2021-05-13 11:09 浏览量: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县与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按规定提出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代表县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按规定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行政事业财务股(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农业财务股(农村综合改革股)、经济建设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行政审核审批股(会计股、县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绩效管理股。 

    下属单位:德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德化县契税征收管理中心,德化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德化县债务管理中心,德化县国有资产中心,德化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德化县票据管理中心 

     

    单位负责人:陈子苹 

    办公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6月1日-9月30日) 

    办公电话:0595-2352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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