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8-07 17:01 浏览量: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技术规定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管理秩序的职责;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核审批工作;按规定指导、管理、监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及我省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租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组织、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按规定指导、管理、监督房地产开发与商品房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县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和管理全县散装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与运用以及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拟订建筑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行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十)承担推进全县在建工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等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全县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警报和重要经济目标的建设管理和防护,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救援、保障方案,配合相关部门编制人防教材,指导全县人防知识教育,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防空防灾、救援知识等的普及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指挥群众进行下散和隐蔽,组织指挥人防专业队伍进行抢救和抢修,协助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健全完善防空防灾相结合机制,做好防空防灾、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的平时演练及战时指挥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办公地点:德化县宝美街8号 办公电话:0595-2352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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