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资料一
时间:2021-06-07 17:44 浏览量:

      什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的是普通话和规范字。

      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国家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行业工作人员,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21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经过未来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民语文素质将大幅度提高,普通话的社会应用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需要,形成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

      哪些情形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二)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哪些情形可以保留和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定在每年的什么时候?

      1997年下半年,国务院第134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九月的第三周在全国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哪些场合应该说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工作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如:公务员在办公、会议、接待采访等公务活动中必须说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是不让说方言吗?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促进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发展,使方言区的人民除了会说本地方言以外还会说全民族共同使用的普通话。

      哪些情形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文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什么要求?

      1.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汉语教师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4.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和导游等特定岗位的从业人员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什么是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评价个人掌握普通话规范程度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一种口语考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普通话水平测试全部采用口试方进行,主要检测一个人运用普通话交际的能力。目前测试内容有四个部分:A、读单音节字词100个,占总分的10%;B、读双音节词语50个,占总分的20%;C、读短文字400字,占总分的30 %;D、说话,占总分的40%。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什么部门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准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为什么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顺利实现新世纪初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一项基本措施。有利于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的应用管理,有利于促进城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对提高市民素质、树立城市形象,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城市评估的范围:一类城市,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等的城区部分;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县和一类二类城市所辖县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

      评估的主要内容: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

      城市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什么?

      城市评估的主要对象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窗口服务行业等四个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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