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4〕1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向社会补充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纳入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项目需于2022--2025年内实施,符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4〕11号)文件的“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指南”的支持内容。同时,为真实储备、具有带动示范作用,优先支持近期可实现的有效投资,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二、支持项目类型和标准
(一)县域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乡镇商贸中心等民生项目除企业外,也可由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必须有文件明确规定的运营管理单位)。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全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已获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当地政府授权的企业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全县最多支持建设改造一个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个项目最高支持400万元。
(五)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当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原则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不支持投资金额较大的家电分拣中心,或报废机动车拆解中心等建设)。对2024年1月后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2024年优先安排此类项目,全县最多支持一个。
上述支持项目类型由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不含税)50%的补助(需经竣工验收并已实际运营,不再要求运营需满6个月)。项目实际投入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拟申报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自申报之日起1年内需完工投入运营,单个项目补助低于1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企业申报项目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需写详细写明每项建设内容和详细投资额、资金来源,同时要突出表述项目建成后将要达到的效果(附件3)。
(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附件4)。
(五)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资质等有关材料,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材料等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县工信商务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评审:县工信商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在政府专栏进行公示。
五、相关工作要求
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项目企业请于8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县工信商务局。
联系人:陈国旺,电话18350724037,邮箱dhgxswj@163.com。
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表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
4.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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