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德化县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德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3年3月20日
德化县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增效”行动“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印发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增效”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委〔2023〕15号)要求,现制定“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安排,持续深化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德化”建设,重点推进审批提速和监管规范,进一步动员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再出发,持续打造公平竞争、便捷高效、开放包容的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幸福宜居的世界瓷都。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早午晚餐会”政企互动制度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定实施陶瓷创新、文旅融合、城乡共建“三大战略”,紧抓党建引领、发展动能、民生福祉“三项提升”,增强“企业为基”理念和真诚服务意识;建立政企“早午晚餐会”机制,涵盖所有行业领域,重点包括陶瓷、文旅、农林、矿业等主要传统产业,以及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营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让“企业出题、政府答题”的对话互动更务实更高效,着力打造服务企业重要载体。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办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为企业提供多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及统一的电子签章应用服务,实现相同申请材料只需一次提交,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全流程在线办理。
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工改办,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推动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对房建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实行“同步走、联动办”。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四)精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施工许可时可免于收取用地批准材料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材料。以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为准,结合施工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给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压缩1-3个月开工时间。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五)推行工业项目分期验收
对办理一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业建设项目,在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人防办、供电公司
(六)简化部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取水企业办理取水许可申请,如涉及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由企业承诺符合取水要求,水利部门直接予以审批。取水工程建成后,原由水利部门组织的取水设施验收调整为企业承诺,水利部门当场核发,审批时限从7个工作日压减为即办。水利部门采用事后抽查检查的方式予以监管。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七)深化水土保持区域评估
持续深化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园区内企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审批简化为登记表备案。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八)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
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抓好“规划、规范、提升、示范、招商”5个环节,为我县企业新增供应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推动企业入园发展、隔墙供应、就近配套。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县陶管会、城建集团,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九)推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
结合工业园区标准化,推广“开关站+公用配电室+专变配电室”模式,入园企业免费接入容量从160 kVA 提高到250 kVA,实现中小微企业拎包入驻、零成本办电。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国网德化县供电公司
(十)推行工业园区用电“三同时”服务(签约即服务、开工即配套、交地即接电)
挖掘潜在用电项目,实现企业签约即主动服务了解需求、申请开办即配网规划先行施工、交地入驻即配网竣工无缝接电。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国网德化县供电公司
(十一)优化供水接入服务
将供水接入服务需求表并入规划许可申请表,建设单位取得规划许可证后,供水企业靠前服务,在建设单位工程竣工相关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配套设施接入。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自来水公司
(十二)优化管道燃气接入服务
将管道燃气接入服务需求表并入规划许可申请表,供气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有外线工程项目报装流程缩减为受理勘查和接入通气两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各1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施工等与用户无关联的时间)。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广安天然气
(十三)开通综合性企业热线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区通办设立咨询热线“23592626”,通过电话在线咨询等渠道,收集企业和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诉求,开展咨询服务,持续提升“问询精准率、响应及时率”,闭环解决问题。
完成时间:2023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十四)推动政务服务进园区、社区
在工业园区和企业密集分布区域的社区(村)设置涉企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实现“社区就近受理,区级综合审批,证照就近领取”的新服务模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延伸至社区邻里中心,探索社区邻里中心应用身份证、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证照。
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十五)推动更多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推动企业变更、员工解聘、参保登记等更多涉企全服务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和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降低办事成本,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审改办),各有关单位
(十六)推动更多便民服务掌上办
根据“政务便民服务总门户、应用场景集结地、便民利企大平台”的总体定位,配合市上做好 “泉服务”APP上线试运行有关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持续推动全县各部门单位掌上服务资源入驻“泉服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十七)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兑现
依托市惠企政策直达兑现平台,推广工信领域“政策找企”应用,实现惠企政策与企业的自动匹配、精准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惠企政策申兑时间在原有90天压缩到45天的基础上再提速10%。
完成时间:2023年3月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数字办)、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十八)推广告知承诺制
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予以当日办结。加强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进一步完善虚假承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十九)便利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使企业、群众通过掌上APP随时查询不动产信息状态,打通信息查询壁垒。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十)推动二手房交易“不见面”办理
拓展不动产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批的业务范围,探索二手房交易登记 “全链条”业务“云上办”,实现二手房交易“不见面”。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
(二十一)推出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
实现企业职工退休办理、社保养老金申领、医保在职转退休办理和公积金退休申领等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达到企业职工办理退休“一次申请、联办审批、限时办结、结果互认”。
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医保分局
(二十二)推进物业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创新物业行业监管模式,开展物业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探索“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的新模式,落实物业领域综合监管。
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十三)提升医保服务便民化
按照市上部署,不断提升医保业务无纸化便民服务,年内实现医保服务单位网厅上线运行;实行职工医保关系无纸化转移,并同步转移个人账户,对跨省医保关系转入的,实现转移接续“跨省通办”。推广医保移动支付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持续推动实现涉企医保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医保分局
(二十四)降低医保门槛限制
按照上级部署,支持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对企业参保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者,放宽本地户籍限制,支持和鼓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2023年1月至3月,参保企业可申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一次性或者分次补缴。
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医保分局
(二十五)开展行政审批“轻骑兵”“大篷车”“小分队”下一线、走基层靠前服务
组织有审批职能、执法职能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土地、规划、电力、住建、消防、环保、用水等重点要素保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靠前服务,结合“模拟审批”“帮代办”工作机制,每月不定期下一线、走基层,集中解决企业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人防办、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二十六)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和宜商观察点制度
强化营商环境监测评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官)、观察点工作机制,分批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走访调研、体验评估等活动,广泛收集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金点子”,邀请企业监督有关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并反馈给市、县有关职能部门改进提升,持续优化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更好促进政企良性互动。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营商办),各有关单位
(二十七)提速网约车运输证审核
推广运用市上搭设的“出租汽车行业一体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快速审核网约车运输证申办资格,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二十八)推广政府采购集成化远程异地评审
推广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2+X”模式,解决专家资源分布不足带来的专家专业能力不足问题,促进专家资源共享,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成本。
完成时间: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十九)降低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
在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基础上,将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上限从10%降低到2%。
完成时间:2023年6月底前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十)建立招标投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方便投标企业提前筹划参与招投标活动。
完成时间:2023年6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三十一)推行差异化投标保证金缴纳机制
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保证金收退管理,结合投标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情况,在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推行差异化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让信用信息等级评价高的企业适当少缴纳,引导各市场主体依法守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完成时间: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三十二)惠企政策+税收政策“一库融合”
参照市上做法,将各部门涉企涉税优惠政策纳入税务部门“学税定制”平台,扩展企业获得惠企政策的渠道。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三十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与陶瓷企业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产品,设立和拓展“设备贷”“新秀贷”“科创贷”“名师贷”“专利贷”等金融业务,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持续开展无还本续贷金融业务模式,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款方式,将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场景”,提供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多渠道引进产业基金体系,通过“N+X”模式引入设立一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陶管会、文旅集团,驻德各银行机构
(三十四)深化政银企担融资对接
组织召开企业融资需求对接会,积极推广“金服云”平台,宣传技改等惠企政策,发动相关企业申请省级重点项目技改贷款等项目。持续扩大我县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支持企业“过桥”转贷,减半收取占用费,减轻企业筹集“过桥贷款”、还旧借新的资金和成本压力。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戴云融资担保公司,驻德各银行机构
(三十五)加快培植高新技术企业
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争取在2023年度新增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落实高企政策奖补。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十六)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
参照市上做法,启动揭榜式团队选认方式,组建多学科交叉型人才团队,引导科研人员服务德化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组建特色科技特派员团队(法人),培育星创天地企业。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 县科技局
(三十七)加大招才引才力度
落实工艺美院毕业生留德就业创业政策,推动高层次人才企业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深化“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模式,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八)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志愿团作用,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三十九)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严格落实2022年已公布的“四张清单”,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四十)优化企业信用修复
落实“事前提醒公示、审慎列异列严、畅通修复渠道、免申自动修复、放宽修复期限、实施容缺预审、提高修复效率、全程行政指导”八条措施,主动引导企业将失信行为纠正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前,对条件符合的快速服务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修复企业信用。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并持续实施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十一)扩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充分发挥我县知识产权保中心“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办理纠纷调解案件,深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协同联动。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十二)推进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
采用“一企一议”的方式落地破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联合税务机关在破产财产拍卖前、重整计划拟定前予以专门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加强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指导,化解重整企业因税务等级受限导致的融资困难。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法院、税务局
(四十三)进一步发挥共益债融资平台作用
向金融机构推介重整企业以及破产企业的优质资产,促成金融机构提供共益债融资、重整投资等,化解破产管理人缺乏资金无法推进破产处置工作的困难,推进破产处置工作和企业重生。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法院、金融办
(四十四)建立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
参照市上做法,在不同行业成立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聘任有代表性、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民营企业家参与案件调解和纠纷化解,降低涉诉案件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法院、工商联、陶瓷同业工会
(四十五)促进政商关系亲清统一
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出台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若干措施,促进政商关系亲清统一,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
完成时间:2023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工商联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链条。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营商环境提升”专项的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紧扣县委、县政府“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对标找差、强优补短”活动部署要求,对照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间表,抓好各细化任务的推进实施,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月小结、季分析、半年评估”的原则由牵头单位定期报送县发改局(营商办),并同步抄送县纪委监委及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每月20日前报送实施项目进展情况,6月20日前、9月20日、12月10日前报送季度分析情况。
(二)强化监督推进。县发改局(营商办)将把“营商环境提升”专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评,会同县纪委监委通过月通报、季督查以及监督员体验等形式对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牵头部门不负责、配合部门不上心、出台政策标准过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重视总结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提炼出来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准确、及时报送资料、素材。同时,各部门要注重在企业群众间的宣传发动,传导改革红利,创新宣传形式,向社会公开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了解和支持。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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