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德化县水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2 12:04: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调整县水利局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确定权责清单。县水利局权责事项17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0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2项、内部审批事项5项和其他权责事项30项。对于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实施。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逐步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运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德化县水利局权责清单

  

中共德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化县水利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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