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水利局关于福建省德化县恒阳瓷土有限公司葛坑叶腊石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08-08 09:22:00

福建省德化县恒阳瓷土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7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福建省德化县恒阳瓷土有限公司葛坑叶腊石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德化县恒阳瓷土有限公司葛坑叶腊石矿位于德化县葛坑镇大岭村,本项目总扰动占地面积17.43hm2;露天采场占地面积9.60hm2,边坡面积7.55 hm2,排土场占地面积0.30hm2,矿山公路区占地面积0.34hm2,办公生活区面积0.02hm2。项目共开挖土石方量约为118.40万m3(其中表土剥离1.27万m3,基建期开挖115.58万m3,生产运行期开挖1.55万m3),共回填土石方量1.56万m3(其中回填覆土1.27万m3,基建期回填0.29万m3),本项目共产生余方116.84万m3全部运往泉州市圣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项目开采服务年限为3.17年(其中基建期1.5年2023年1月-2024年6月,生产运行期1.67年2024年7月-2026年2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431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 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本项目建设期征占用土地面积17.4312㎡,收费标准1元/㎡,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7.4312万元;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每吨0.25元计征。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德化县水利局

  2023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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