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农房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构建在建农房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在建农房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在建农房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25〕5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差异化监管对象
(一)一级监管(满足任意一条即纳入)
1.当年度发生1起在建农房一般事故的乡镇,或者24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在建农房一般事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乡镇;
2.12个月内各级层面安全检查发现6个在建农房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乡镇。
(二)二级监管(满足任意一条即纳入)
1.未按要求开展在建农房质量安全全覆盖排查,未落实质量安全常识提醒、“带图审批”、现场施工公示牌悬挂等相关制度及未按要求完成农村工匠和镇村干部培训等的乡镇;
2.未落实施工关键节点巡查职责,或现场检查多次未发现问题但经各级部门抽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被省、市点名通报的乡镇;
每半年公布动态更新差异化监管名单,当年新发生事故达到触发条件的,自动纳入。
二、差异化监管措施
(一)一级监管措施
1.所在乡镇列入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负面清单,取消申报重点改善提升传统村落、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等所有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并全部扣除乡镇绩效分数。
2.向所在乡镇发安全生产提示函,并约谈乡镇相关负责同志。
3.督促所在乡镇建立完善农房建设安全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整治。
4.责令所在乡镇在1个月内全覆盖开展安全应急轮训。
5.纳入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必查乡镇,加密检查频次。
6.所在乡镇对事故工匠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通过申请撤销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指导建房户依法解除承接合约、重新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工匠管理。
(二)二级监管措施
1.所在乡镇列入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扣分清单,并相应扣除乡镇绩效分数。
2.督促所在乡镇建立完善农房建设安全监管机制,列入每月层级督导检查范围。
3.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加密检查频次。
三、其他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照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监管要点,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逐项抓好落实。
1.加强建房过程监管。各乡镇要依托“福建省房屋综合系统在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子系统”,每月开展在建农房质量安全全覆盖排查,收集整理问题清单,完成整改闭环处理。对建房现场施工质量安全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应加密巡查频次,确保不发生建房安全事故。
2.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各乡镇要按要求将农房建设立面图集的管控要求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德化县村民住宅方案图集》及《德化县村民住宅方案图集(修编)》“七要素”风貌管控要求的不予办理乡村规划许可,符合要求的在乡村规划许可中予以具体明确,并附图审批归档。同时,要将农房建筑风貌纳入必查内容,对位于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新建农房加密巡查频次。即日起,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建筑风貌管控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反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竣工房屋不符合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不得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并于5月20日前将建筑风貌管控专项检查情况报送至县住建局村镇站。
3.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技术队伍的联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组织乡镇农房建设专职管理人员、施工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村级管理人员,以村(社区)为网格单元开展全覆盖巡查,全面落实“四到场”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批前审查、现场检查、竣工验收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网格员发现的农村建房安全问题必须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健全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并做好问题清单等佐证材料整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4.加强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要组织宣贯《农村竹脚手架搭建常见隐患和要点一张图》《农村竹脚手架规范搭建演示视频》《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等,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施工现场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5.强化农村工匠管理。各乡镇要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继续教育和年度轮训,同步更新工匠名录,完善建筑工匠培训档案,切实抓好工匠队伍管理。对存在参与违建、承接无设计图纸农房建设项目、不按施工图施工、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建筑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农村建筑工匠,要核实认定为不良从业行为,压实工匠施工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提升工匠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安全施工良好氛围。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