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卫健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加强组织学习
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县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二、完善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内容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强化内部管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等为主要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德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试行)的通知》(德卫健〔2020〕47号)文件要求,建立发布台账和目录索引,加强协调,主动对接,及时报送,做到及时公开、规范公开。
三、加强组织培训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和全体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