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权质押评估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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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事项企业专利权质押评估费补助
- 享受主体
- 民营企业
- 申报条件
- 开展专利权质押评估的企业
- 补贴标准
- 开展专利权质押评估的企业,按评估费的50%给予补助,每笔最高不超过0.5万元
- 申报途径
-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连先生 059523511201
- 政策依据
-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查看文件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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