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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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事项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奖励

享受主体
民营企业
申报条件
成功注册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
补贴标准
对首次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申请企业每件1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申报途径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连先生 059523511201
政策依据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查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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