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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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事项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奖励
- 享受主体
- 民营企业
- 申报条件
- 成功注册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
- 补贴标准
- 对首次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申请企业每件1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 申报途径
-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 连先生 059523511201
- 政策依据
-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查看文件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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