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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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事项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
- 享受主体
- 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人
- 申报条件
- 在德化县辖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建筑业、消费性贷款、德化县域外的项目)、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人
- 补贴标准
- 在德化县辖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建筑业、消费性贷款、德化县域外的项目)、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人,只要有因经营发展需要,无失信、涉黑涉恶记录,可以获得银行机构续贷,都可以申请应急资金“过桥”。1.对使用应急资金1500万元(不包括1500万元)以下的,实行“即申即享”。2.对使用应急资金1500万元(包括1500万元)以上或特殊情况的,实行“联合审核”。
- 申报途径
- 德化县戴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张先生 19959973301 德化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先生13600757795
- 政策依据
-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查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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