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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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事项政府性融资担保

享受主体
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申报条件
在德化县辖区内依法设立和经营,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科创型、成长型、效益型、生态环保型等优质中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扶持导向的本地“三农”主体
补贴标准
(一)在我县辖区内依法设立和经营,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科创型、成长型、效益型、生态环保型等优质中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扶持导向的本地“三农”主体,接受政府及职能部门委托,为指定扶持的行业或领域设计专项担保产品,提供专项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农支小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占比不低于50%。  
(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
 1.客户为企业: 
(1)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现有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在次级及以下(不良贷款); 
(3)环保及安全不达标且整改无望; 
(4)上一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已停产或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失去偿债能力; 
(6)受国家宏观调控的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等行业。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 
2.客户为个人(包括“三农”主体种养大户等农户及个体工商户): 
(1)年龄在65周岁以上;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及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能力; 
(4)经营状况较差,现金流不稳定; 
(5)无法提供担保公司认可的有效反担保。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
申报途径
德化县戴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张先生 19959973301 德化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先生13600757795
政策依据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政府性融资担保管理意见的通知》  查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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