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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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事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奖励
- 享受主体
- 民营企业
- 申报条件
-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 补贴标准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
- 申报途径
- 县科技局综合股 陈先生 059523514592
- 政策依据
-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查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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