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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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事项高新技术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
- 享受主体
- 民营企业
- 申报条件
- 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和省确定扶持的高新技术建设项目以及行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
- 补贴标准
- 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和省确定扶持的高新技术建设项目以及行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申报途径
- 县住建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小张 15280888027
- 政策依据
-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查看文件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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