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2006〕135号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德化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
德化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融入和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按照《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发展战略,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生态保护工程,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打造德化低碳经济示范区,为把我县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德化、开放德化、文化德化、平安德化、幸福德化”而努力奋斗。
二、总体目标
依靠全县资源优势,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产业体系与生态城镇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生态化为目标,转变社会发展模式与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不断改善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基础上,实现德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调动各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力争在2015年全部达到或超过生态县建设各项验收指标,并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立特色水果产业带,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生物治虫,合理施肥。发展沼气能源,减少林木砍伐,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
(二)大力发展生态工业。调整工业结构,完善工业布局,加强企业的环境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企业文明生产、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县域循环经济,加强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实行工业项目环保准入制度。以园区为载体,以节能减排为目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与农业产业化,提升德化县经济规模与水平。
(三)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根据德化旅游资源特色,加大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及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德化县石牛山、九仙山、戴云山生态旅游招牌,把德化县打造为人文圣地、旅游圣地。
(四)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和搞好退耕还林工程,大力推广和发展商品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建设工程,实施森林资源保育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县现有的森林覆盖率,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进传统林业向生态林业转变,基本实现林业生产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生态林业体系。
(五)大力实施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指标全部达到生态县要求,全县新、扩、改建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省市县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开展以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社会建设,实现县域社会系统的良性循环。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06.10—2007.2)
1.组织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
2.2007年2月前通过县人大审议,批准实施。
(二)动员启动阶段(2007.3—2007.4)
1.贯彻落实“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要求开展生态县建设。
2.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德化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日常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各相关单位和乡镇(场)要相应成立创建领导和工作机构。
3.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生态县建设工作。
4.各单位根据生态县建设规划和考核指标制定实施计划,根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建设,定期向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的具体项目进行考核。
(三)创建工作阶段(2007.5—2015.9)
按照生态县建设规划要求,建设以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产业化体系,实施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德化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指标中的中期目标。
(四)申报实施阶段(2015.10—2015.12)
1.重点围绕生态县建设38项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整治和完善。
2.2015年1月,完成申报验收材料。
3. 2015年2月,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验收申请。
五、乡镇及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实施林业、农业、水利项目,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城镇污染控制和农村环境保护“四洁”,提高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配合职能部门抓好创建指标完成。
(二)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开展创建工作督察和考核。
(三)环保局:负责生态县创建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协调生态县创建的日常工作,指导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加强环保执法工作,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源治理,改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落实污染减排任务,规范“三废”及固体废物处置;开展受保护地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灾害防治。
(三)发改局: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立项时的环境审批关。
(四)林业局:负责开展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设,抓好森林资源保育和对名木古树的保护力度,森林覆盖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负责县城绿化建设。
(五)县广电局:负责创建生态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监察局:负责创建生态县工作纪律监督和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的责任追究。
(七)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城镇美化建设;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及投运;指导生态城镇建设。
(八)农业局:控制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低毒、高效、无污染农药,开展病虫害生态防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发展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休闲生态旅游及生态产业。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高畜禽养殖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九)水利局:发展水电产业,实施水利灌溉与防洪工程建设,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力度,提高村镇饮用水质量,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十)国土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抓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十一)旅游局:发展生态旅游,打造石牛山、九仙山、戴云山三大生态旅游招牌。发展以地方民俗为特色的文化生态旅游,加强文物古迹保护。
(十二)经贸局:抓好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广清洁生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落实相关创建工程项目。
(十三)卫生局:加强村镇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厕所普及率100%。
(十四)统计局:负责农民人均纯收入、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工业用水重复率、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公众对环境满意率等指标的统计工作。
(十五)财政局: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教育局、计生局、建设局、执法局、工商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对照创建指标任务,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注重统计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台帐,指标完成情况要有详细的资料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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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生态县创建是一项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为强化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成立德化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负责生态县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各类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实施;负责制定生态县建设实施计划、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和考核。各乡镇、县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各乡镇和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每个乡镇及相关部门要1名领导分管环保和创建工作,并确定1名创建专干。形成一个县、乡(镇)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狠抓落实。各乡镇和创建指标承担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创建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制定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要按月、按季对所承担的创建指标和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不断查找差距,完善措施,强力推进。各乡镇要加快生态村镇的创建步伐,2006年要完成规划编制,要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国土整理、农村清洁工程、征地拆迁等结合起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创建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对任务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完成任务;对工作完成不好,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创建工作完成好,有突出表现的实行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四)强化保障。加大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县财政每年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扶持和财政补贴资金,实行生态县创建部门专项资金捆绑,不断拓宽生态县创建项目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五)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县创建宣传活动,引导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县电视台要及时报道生态县重点工程建设,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后进单位,网站要定期跟踪各乡镇、各部门的生态县创建工作进度,扩大公民对生态县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参与率,增强参与积极性,在全县掀起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热潮。形成“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共创国家级生态县的良好氛围。
附:德化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分解表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
德化县政府办公室2006年9月18日印发
德化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名 称 |
单 位 |
指 标 |
主办单位 |
经济 发展 |
1 |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
元/人 |
≥25000 |
统计局 |
2 |
年人均财政收入 |
元/人 |
≥3800 |
统计局 |
|
3 |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
元/人 |
≥6000 |
统计局 |
|
4 |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人 |
14000 |
统计局 |
|
5 |
单位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1.2 |
经贸局 |
|
6 |
单位gdp水耗 |
m3/万元 |
≤150 |
统计局 |
|
7 |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 |
≥20 |
农业局 |
|
生态环境保护
|
8 |
森林覆盖率 |
% |
≥75 |
林业局 |
9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20 |
林业局 |
|
10 |
退化土地恢复率 |
% |
≥90 |
国土局 |
|
11 |
空气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环保局 |
|
12 |
水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环保局 |
|
13 |
噪声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环保局 |
|
14 |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化学需氧量(cod) |
千克/万元(gdp) |
<4.5 |
环保局 |
|
15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60 |
市政公用 |
|
工业用水重复率 |
≥40 |
统计局 |
|||
1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市政公用 |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80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
环保局 |
|||
17 |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m2 |
≥12 |
市政公用 |
|
18 |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
% |
100 |
旅游局 |
|
19 |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
% |
≥30 |
统计局 |
|
20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100 |
农业局 |
|
21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90 |
农业局 |
|
22 |
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 |
% |
≥90 |
农业局 |
|
23 |
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
% |
≥80 |
农业局 |
|
24 |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
千克/公顷 |
<250 |
农业局 |
|
25 |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环保局 |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疾控中心 |
|||
26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100 |
卫生局 |
|
27 |
农村污灌达标率 |
% |
100 |
统计局 |
|
28 |
农业生产系统抗灾能力(受灾损失率) |
% |
<10 |
农业局 |
|
社会进步 |
29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
计生局 |
30 |
初中教育普及率 |
% |
≥99 |
教育局 |
|
31 |
城市化水平 |
% |
≥50 |
建设局 |
|
32 |
恩格尔系数 |
% |
<40 |
统计局 |
|
33 |
贫困人口比例 |
% |
<3 |
统计局 |
|
34 |
基尼系数 |
|
0.3-0.4 |
统计局 |
|
35 |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
% |
>85 |
统计局 |
|
36 |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
>95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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